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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幼儿家长,2024年长宁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开始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4〕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现就做好本区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㈡ 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入园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㈢ 因地制宜。坚持在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托班服务。
二、工作内容
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一
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2024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拟报名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⑴ 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⑵ 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⑶ 外籍:护照。3.登记方式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⑴ 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⑵ 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⑶ 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在报名验证阶段可进行信息补登记,各幼儿园和区指定服务点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二
报名验证
报名条件及上传报名材料所需如下:1.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⑴ 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的户口簿(2024年4月16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⑵ 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⑴ 台湾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籍誊本、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保持一致)。⑵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中的居住地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⑶ 香港、澳门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⑷ 外籍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护照、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⑸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网上验证:各幼儿园和区指定服务点将根据适龄幼儿监护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验证,验证结果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反馈至适龄幼儿监护人。已收到网上验证通过信息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无需进行线下验证。对于确有上网困难无法自行完成报名或网上验证未通过的适龄幼儿监护人,请提前电话预约并至各幼儿园或区指定服务点进行补报名验证。报名验证服务点安排如下:1. 本区户籍和上海市户籍本区产证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户籍或产证对应公办幼儿园(详见附件1)补登记、补报名验证。预约电话、地址等信息详见各园招生通告。2. 上海市集体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区指定服务点补登记、补报名验证。
三
录取通知
区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将依据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适龄幼儿父母持有长宁房产证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按梯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公办幼儿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三、时间安排
(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地址:昭化路508弄44号四、工作要求
五、备注
1.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至虹古路第三幼儿园特教班登记。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凭有关证明向幼儿户籍地对应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可向幼儿户籍地对应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幼儿的入园安排由各园视幼儿实际身体情况而定。
5.长宁区托幼机构信息(详见附件2)。
CNJY
微信号|长宁教育
供稿:托幼科
执行编辑:王筠
责任编辑:吴蓓蕾、刘颖